成语“()()面()”「死要面子活受罪」

2024年04月14日成语大全101

成语“死要面子活受罪”的词条资料

成语读音:sǐ yào miàn zǐ huó shòu zuì
成语简拼:SYMZHSZ
成语注音:ㄙˇ 一ㄠˋ ㄇ一ㄢˋ ㄗˇ ㄏㄨㄛˊ ㄕㄡˋ ㄗㄨㄟˋ
常用程度:常用成语
成语字数:七字成语
感情色彩:中性成语
成语结构:联合式成语
成语年代:当代成语
成语出处:高阳《胡雪岩全传·红顶商人》:“阿巧姐却是有点如俗语说的‘死要面子活受罪’,硬记三家出张,颇以为苦。” 内容来自公益成语:gyjslw.com
成语解释:指因爱面子而遭受痛苦
成语用法:死要面子活受罪作谓语、宾语、定语;用于为人。
成语造句:王朔《千万别把我当人》:“假装特有骨气,假装是死要面子活受罪的倔脾气。”
英文翻译:puff oneself up at one's own cost <more nice than wise>
成语谜语:借高利贷买棺材

成语“死要面子活受罪”的扩展资料

1. 为什么有人死要面子活受罪??
从心里学上来说死要面子活受罪是人类需求层次导致的,从马斯洛人类需求五层次理论来说我们的生活中需要的东西依次为: 1.生理需求,其中包括,衣食住性 2.安全需求,其中包括,保障自身安全、摆脱事业和丧失财产威胁、避免职业病的侵、接触严酷的监督等方面的需要。 3.感情上的需求,其中包括,友爱,爱和被爱,群体归感 4.尊重的需求,其中包括,社会地位,社会承认感,自我尊重 5.自我实现的需求,这是最高层次的需要,它是指实现个人理想、抱负,发挥个人的能力到最大程度,完成与自己的能力相称的一切事情的需要 死要面子活受罪,主要是由于中国儒家思想中,君子可衣食不保却不可失其志的思想所影响,在长达5000年的文化熏陶中,我们将我们的生理需求与尊重需求以及自我实现需求的位置进行了一定程度上的调换,即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取代了生理需求的基础位置,所以我们在很大程度上会去强行压制自己的生理需求从而满足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最终导致了死要面子活受罪的局面
内容来自公益成语:gyjslw.com
2. 什么叫死要面子活受罪?
打个比方啊,你如果第一次去你女朋友家见她父母。吃饭的时候,你未来的岳母给你夹菜,但是夹的菜是你平常最不喜欢吃的菜,但是呢,你又怕拒绝了,你未来的岳父母对你印象不好,所以呢,你就装着说很好吃,然后你未来的岳母听你说好吃,就又给你夹了满满一碗,然后你要装着很开心的把一碗堆得高高的,你很不喜欢吃的菜吃完。这就是死要面子活受罪。
内容来自公益成语:gyjslw.com
3. 为什么死要面子活受罪?
人们常说“人为一口气,佛为一炷香”。面子既不能不要,也不能都要。我们一定要对这个问题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否则,自己为了要面子,而实际上往往是丢了面子,丢了面子是小事,但是为了面子而活受罪则实在是不划算的。  与人交往不能不给面子,不能扯破脸,更不能颜面扫地。显而易见,面子是交往中不可回避的重中之重。
内容来自公益成语:gyjslw.com
4. 老师说我死要面子活受罪是什么意思?
不要管她,老师们才真死要面子活受罪
内容来自公益成语:gyjslw.com
5. 死要面子活受罪,是什么意思?
为了挣面子可以牺牲一切 有的人为了面子牺牲了金钱 有的人为了面子牺牲了性命 ,他们爱面子的人,爱面子胜过一切,有很多事情都是不想这么做,但是为了面子不得不这么做,不得已而为之,往往夹在这,上也不是,下也不是,吃亏也是自己自愿吃的哑巴亏,有苦都没地方诉,这罪受的比什么都苦!
内容来自公益成语:gyjslw.com
6. 为什么有些人死要面子活受罪
人们常说“人为一口气,佛为一炷香”。面子既不能不要,也不能都要。我们一定要对这个问题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否则,自己为了要面子,而实际上往往是丢了面子,丢了面子是小事,但是为了面子而活受罪则实在是不划算的。 与人交往不能不给面子,不能扯破脸,更不能颜面扫地。显而易见,面子是交往中不可回避的重中之重。
内容来自公益成语:gyjslw.com
7. 死要面子活受罪英语怎么说
死要面子活受罪 [词典] puff oneself up at one’s own cost; keep up appearance to cover up one’s predicament;
内容来自公益成语:gyjslw.com
8. 如何克服死要面子活受罪?
死要面子活受罪就是一种自作自受的情况,明知道是自己能力之外的事情还要去做,可能浪费了时间与精力,最后一无所获,生活中那么多美好的事,为什么非要做自己做不到的呢,看着别人的生活条件比自己优越,就做一些死要面子活受罪的事,要清楚自己是别人无法替代的。
内容来自公益成语:gyjslw.com

版权声明:本文由公益成语网收集整理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s://www.gyjslw.com/post/2301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