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大求全成语的近义词、反义词、意思、出处

2024年09月28日成语大全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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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索引:
1:成语“贪大求全”的词条资料
2:求一篇关于逻辑学的论文
3:毕业论文的论点是什么? 一般来说正文部分都是按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来写。1那么论文的论点是
4:2017年公务员联考申论真题解析《平衡》究竟怎么写
5:求社会调查论文一篇
6:形容贪婪的词句
7:物权法司法解释全文

成语“贪大求全”的词条资料

成语繁体:貪大裘全
成语读音:tān dà qiú quán
成语简拼:TDQQ
成语注音:ㄊㄢ ㄉㄚˋ ㄑ一ㄡˊ ㄑㄨㄢˊ
常用程度:常用成语
成语字数:四字成语
感情色彩:贬义成语
成语结构:联合式成语
成语年代:当代成语
近义词:贪大求洋
成语解释:过分地贪图规模大而全面
成语用法:贪大求全作谓语、宾语、定语;用于口语。
成语造句:我们选择上项目时,不能盲目贪大求全
英文翻译:go after the grandiose
俄文翻译:погоня за всеобъемлемостью и целостностью

成语“贪大求全”的扩展资料

1. 求一篇关于逻辑学的论文
你的论文准备往什么方向写,选题老师审核通过了没,有没有列个大纲让老师看一下写作方向?
老师有没有和你说论文往哪个方向写比较好?写论文之前,一定要写个大纲,这样老师,好确定了框架,避免以后论文修改过程中出现大改的情况!!
学校的格式要求、写作规范要注意,否则很可能发回来重新改,你要还有什么不明白或不懂可以问我,希望你能够顺利毕业,迈向新的人生。
论文写作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研究课题的基础工作——收集资料。考生可以从查阅图书馆、资料室的资料,做实地调查研究,实验与观察等三个方面来搜集资料。搜集资料越具体、越细致越好,最好把想要搜集资料的文献目录、详细计划都列出来。首先,查问资料时要熟悉、掌握图书分类法,要善于利用书目、索引,要熟练地使用其他工具书,如年鉴、文摘、表册、数字等。其次,做实地调查研究,调查研究能获得最真实可靠、最丰富的第一手料,调查研究时要做到目的明确、对象明确、内容明确。调查的方法有:普遍调查、重点调查、型调查、抽样调查。调查的方式有:开会、访问、问卷。最后,关于实验与观察,实验与观察是搜集科学资料数据,获得感性知识的基本途径,是形成、产生、发展和检验科学理论的实践基础,本方法在理工科、医类等业研究中较为常用,运用本方法时要做认真的全面记录。
  
第二、研究课题的重点工作——研究资料。考生要对所搜集到手的资料进行全面浏览,并对不同资料采用不同的阅读方法,如通读,选读,研读。通读即对全书全文阅读,选读即对有用部分、有用内容阅读,研读即对与研究课题有关的内容进行全面、认真、细致、深入、反复的阅读。在研读过程中积极思考。要以书或论文中的论点、论据、论证方法与研究方法来触发自己的思考,竭力产生创见,要眼、手、脑并用,要发挥想象力,开拓创造性思维,进行新的创造。
在研究资料时,还要做好资料的记录。对新鲜论点,好的见解,要完完全全摘录;对能说明问题,有说服力的论据、好材料,要不加改动地摘录;对过长的资料,可加以简明扼要的概括,对这些资料都要分类整理。
  第三、研究课题的核心工作——明确论点和选定材料。在研究资料基础上,考生提出自己的观点和见解,根据选题,确立基本论点和分论点。提出自己的观点要突出新创见,创新是灵魂,切忌人云亦云。同时,还要防止贪大求全的倾向,生伯不完整,大段地复述已有的知识,那就体现不出自己研究的特色和成果了。
根据已确立的基本论点和分论点选定材料,这些材料是自己在对所搜集资料的加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的。组织材料要注意掌握科学的思维方法,注意前后材料的逻辑关系和主次关系。
 
 第四、研究课题的关键工作——执笔撰写。考生下笔时要对以下两个方面加以注意:拟定提纲和基本格式。
  拟定提纲包括题目、基本论点、内容纲要。内容纲要包括大项 目即大段段旨、中项目即段旨、小项目即段中材料或小段段旨。拟定提纲有助于安排好全文的逻辑结构,构建论文的基本框架。摘自公益成语网:www.gyjslw.com
2. 毕业论文的论点是什么? 一般来说正文部分都是按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来写。1那么论文的论点是
第一、研究课题的基础工作——搜集资料。考生可以从查阅图书馆、资料室的资料,做实地调查研究、实验与观察等三个方面来搜集资料。搜集资料越具体、细致越好,最好把想要搜集资料的文献目录、详细计划都列出来。首先,查阅资料时要熟悉、掌握图书分类法,要善于利用书目、索引,要熟练地使用其他工具书,如年鉴、文摘、表册、数字等。其次,做实地调查研究,调查研究能获得最真实可靠、最丰富的第一手资料,调查研究时要做到目的明确、对象明确、内容明确。调查的方法有:普遍调查、重点调查、典型调查、抽样调查。调查的方式有:开会、访问、问卷。最后,关于实验与观察。实验与观察是搜集科学资料数据、获得感性知识的基本途径,是形成、产生、发展和检验科学理论的实践基础,本方法在理工科、医类等业研究中较为常用,运用本方法时要认真全面记录。第二、研究课题的重点工作——研究资料。考生要对所搜集到手的资料进行全面浏览,并对不同资料采用不同的阅读方法,如阅读、选读、研读。第三、研究课题的核心工作――明确论点和选定材料。在研究资料的基础上,考生提出自己的观点和见解,根据选题,确立基本论点和分论点。提出自己的观点要突出新创见,创新是灵魂,不能只是重复前人或人云亦云。同时,还要防止贪大求全的倾向,生怕不完整,大段地复述已有的知识,那就体现不出自己研究的特色和成果了。第四、研究课题的关键工作――执笔撰写。下笔时要对以下两个方面加以注意:拟定提纲和基本格式。第五、研究课题的保障工作――修改定稿。通过这一环节,可以看出写作意图是否表达清楚,基本论点和分论点是否准确、明确,材料用得是否恰当、有说服力,材料的安排与论证是否有逻辑效果,大小段落的结构是否完整、衔接自然,句子词语是否正确妥当,文章是否合乎规范。摘自www.gyjslw.com
3. 2017年公务员联考申论真题解析《平衡》究竟怎么写
直接给你来一篇参考文章吧!
 
1,平衡
--莫让忙碌遮慧眼 且把平和植心间
 
【花木君】
 
  “一个改革的政策如一场春风,吹绿了大江南北;一个开放的决断如一场春雨,滋润了华夏中原”。然而,历经三十九年的高速发展,今日的中国已然面临水域开阔而暗流涌动,大河奔腾而泥沙俱下的发展现状--竞争白热化,每日快节奏奔波劳碌,我们俨然置身“一个把健康卖给时间和压力的时代”。故步自封只会浪费机会,贪大求全同样无益于健康发展,为此,我们需要平衡发展的节奏与身心健康,去审视我们的现状,为又好又快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政策引领是平衡发展节奏与民众身心健康的风向标。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多发,竞争压力加大,工作节奏加速,国民心理疾患所引发的社会问题开始凸显,解决民众心态失衡迫在眉睫。为此,需要强化行政引导,充分考虑政策的科学性、连续性和社会影响,减少因政策的不连续性等因素导致民众对未来的不确定感,减少对个体造成刺激和重大挑战。同时,重视城市边缘人群和农村贫困人群的生活状态,通过户籍制度改革、财政政策扶持、收入差距调整等手段调节在资源占有、机会获取、成果享用等方面出现事实上的不公平,通过舆论引导、社会关爱提高民众的积极情感,平衡区域、城乡发展,进而缓解社会冲突,减少人际间的矛盾与仇视,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
 
  文化引导是平衡发展节奏与民众身心健康的驱动力。当前,传统的价值观、就业模式、保障体系等正发生急剧变化,人们对未来缺乏安全预期,对未知充满恐惧,对变化心理准备不足,对多元化心理认同不够,出现了信任和诚信危机,盲目跟风的现象突出。为此,我们需要善于发现,敢于面对,勇于承认,充分发挥政府、主流媒体的“家指导系统”的角色,找寻民族文化的根基,挖掘并弘扬中华文化的优良传统,深入提炼民族文化“独立思考”的特质,增强文化自信,进而提高民众的智慧、创造力和自主选择能力,引导民众沉下心来,找到改善现状与进一步发展之间的平衡点,避免盲目跟风、“预先失败”的窘况。
 
  氛围营造是平衡发展节奏与民众身心健康的润滑剂。当前,社会发展节奏如大河奔腾,紧张、压抑的环境让人身心俱疲,进而带来一系列社会心态问题。为此,需要完善并落实《国民旅游休闲纲要》,切实保障劳动者假日福利的实现,通过宏观引导与调控找到发展与适度休养之间的平衡点,营造宽松公正的社会氛围,为民众创造发展自我的条件与空间,让民众真正感受到公平与正义,过“有尊严的生活”。同时,借助公益活动、电视宣讲等方式,宣传平衡规模与质量、快节奏与身心需求的重要性,营造积极但宽松、包容的社会氛围,促进社会的长远健康发展。
 
  莫让忙碌遮慧眼,且把平和植心间。平衡发展节奏与民众身心健康是体验幸福的钥匙,是缓解社会心态失衡的必要选择,是强化人与人之间的信任,营造健康、积极、自信的社会发展态势的必然举措,需要坚持不懈、久久为功。公益成语:www.gyjslw.com
4. 求社会调查论文一篇
今年是改革开放三十周年,也是中国农村改革三十年,中国农业的发展影响着整个中国经济的发展,总结农村改革经验,特别是发现农村改革与国民经济整体改革之间的关系,对于开拓新的改革思路,推动我国城乡经济协调发展,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从经济特区到土地承包责任制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到免费的九年义务教育,从经济到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到“三农”决策到关系千家万户的教育问题,三十年的风雨历程带给我们的是翻天覆地切切实实的改变。
  改革开放前的几乎家家户户住的房子全都是毛草房。改革开放30年来,现在的房子大部分都是楼房了,就连平房也逐渐变少了。以前劳作耕田全都是用牛;而现在,先进的耕田机器代替了简单的劳作。以前窄小的土路一到下雨就变成了“水泥路”。现在变成了真正宽阔的水泥马路,中间三四辆车可以并排通行,在街道上畅通无阻,路两边的人行道栽满了高大的树。下雨天也不怕出不去了。现在国家又给农民减免了农业费,延续了2600年的“皇粮” ——农业税,被彻底取消。现在农民孩子上学的学杂费也免了,义务教育彻底落实了,父老乡亲们得到了实惠心里美滋滋的。
  国家政策好了,农村人的日子活络起来了,文化教育也跟着前进了,培养出来的大学生、研究生也越来越多,科技日益更新了,农村人致富的门路也越来越多了,路越走越宽了,全民奔小康的日子是越来越近了.
  改革开放30年发生的变化世人瞩目,对中国农民来说,某种程度上来讲,对很多人是一场梦一样,发生这么大、这么深刻的变化。举几个简单的数据来说明,首先解决了“温饱问题”,包括农民的温饱和整个国家过去都是实行配给制,要粮票、油票、豆腐票,现在都没有了,不用拿票了,说明农产品供给极大丰富。从供给方面,比如说粮食,粮食在1978年改革之前我国粮食总产量在6000亿斤多一点,到了去年粮食总产量是10030亿斤,30年内粮食增产60%以上,世界上很少有国家能做到这一条,解决了温饱问题。
  而且从2007年开始,在中央政府的支持下,各地政府共同努力,已经在全国普遍建立了农村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大概去年年底全国农村3400万农民纳入低保,从这一点上来讲解决了农民,同时也是整个国家的温饱问题。因此后来在城里头,工业、商业其他方面的改革开放,相当重要的基础就是提供了足够的食品,使得市场极大地丰富起来了。
  但是总体来讲,城乡之间,就是二元经济结构问题是经济学上的一个概念,本来讲是先进的城市经济和落后的农村经济,这是技术方面的,但是这两种结果带来城乡居民收入上的差距。和城里相比,农民的收入相对于城里来说,每个人的收入仅仅相当于城里人的1/3左右。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30年的改革开放给农业、农村带来很大的变化,给农民带来了很多的实惠,也使得整个中国经济的改革开放发展有了比较雄厚的基础。但是由于过去农村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太多,30年的改革还仅仅是解决了其中的一部分。所以从当前的城乡发展差距来看,要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推动农村更快发展的任务还是相当艰巨的。
  这几年,特别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之后,中央政府明确提出了两个方面的要求:一个就是要求把国家主导的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转向农村去。现在中国有34000多个乡镇,64万多个村。从目前来看,每个乡镇都通水泥路是不成问题的。另外,就是85%以上的行政村都有了公交班车,农民出行比较方便,这都是最近几年实现的。1998年以后,国家加大投入,大概一共投入2千多亿,帮助农村改造电网。所以现在绝大多数农村地区都有了电,一部分特别边远的,大电网拉过去经济效益不好。国家想办法在当地开发小水利,给他们进行太阳能、风能的发电等等,来解决照明问题。所以,我想再往前发展,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可以逐渐向城市靠近,当然差距还会有。另外一个方面,就是住房。农村居民很少在经济生活的指标上能超过城里人的,但是住房是超过城里人的,城市居民人均住房面积没有农村大。当然农民自己的房子是生产、生活结合在一起的,大一点是有道理的。很重要的一条,过去是茅草房,现在逐步改造成砖房,再进一步是改造成水泥,有的改造成两三层小楼房。在一些发达地区,大概农民的房屋改造有三四次,后来经济又富裕了,看到人家有更好的,又去学人家,拆了重盖。
  还有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我们讲的最多是农村的义务教育,农民的合作医疗,这些方面最近几年有非常大的变化。到2007年,全国农村县以下接受义务教育的孩子,九年制的一共有1.48亿,从去年开始已经完全免交学杂费,读书不用交钱。从去年9月份秋季开学开始,对将近1.5孩子,政府提供免费的教科书,这其中还有700-800万由于家庭比较远,需要寄宿,对这些孩子政府还给他们提供一些补助,这在过去是不敢想象的。
  从医疗来说,目前有7亿多农民加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水平虽然不高,去年以前的水平每个农民自己出10块钱,中央政府贴20块钱,地方政府再贴20块钱,就是50块钱,但少可以解决一些问题。从 2008年开始,中央决定提高这个水平,大家都发一份,农民出20元,地方政府出40元,中央政府也出40元,就是一百块钱。另外刚才讲农村覆盖最低生活保障,于社保网,对农民来说公共服务的水平也在不断的提高。
  最近这几年中国宏观经济态势比较好,经济增长比较快,居民收入增长也比较快,和这个是直接有关的。所以讲城市经济或者讲宏观经济和农村经济是紧密相连了,农村经济发展得好会给整个国民经济就提供了一个非常稳固的基础,而宏观经济发展好,又使得国家有更多财力解决农村的基础建设,为农村提供公共服务。从这个意义上讲,再一次证明十六大提出统筹城乡发展是非常具有针对性,也是非常必要的。
  改革开放30年,农村改革30年,农村变化举世瞩目,取得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和辉煌的成就。来自www.gyjslw.com
5. 形容贪婪的词句
垂涎欲滴 垂:向下;涎:口水。馋得连口水都要滴下来了。形容贪婪到极点 眈眈逐逐 贪婪注视,急于攫取的样子 东食西宿 比喻贪婪的人唯利是图 饿虎吞羊 饥饿的老虎活吞一只羊羔。比喻迅猛贪婪 宫邻金虎 指小人在位,接近帝王,贪婪如金之坚,凶恶如虎之猛 爱钱如命 某些人贪爱钱财就像吝啬生命一样。形容十分贪婪、刻薄。 苍蝇见血 苍蝇一见到血,就拼命吮吸。比喻十分贪婪。 豺狼之吻 比喻残酷贪婪的官吏。 垂涎三尺 口水挂下三尺长。形容极其贪婪的样子。也形容非常眼热。 饿虎饥鹰 比喻凶残贪婪。 封豕长蛇 封:大;封豕:大猪;长蛇:大蛇。贪婪如大猪,残暴如大蛇。比喻贪暴者、侵略者。 横赋暴敛 横、暴:残暴,强横,凶狠;赋、敛:征税,聚财。强横残暴地征收苛捐杂税。形容反动统治阶级贪婪凶狠、搜刮人民的罪行。内容来自公益成语:www.gyjslw.com
6. 物权法司法解释全文
  物法司法解释有两个:1、《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正确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 依法登记取得或者根据物法第二章第三节规定取得建筑物有部分所有的人,应当认定为物法第六章所称的业主。
  基于与建设单位之间的商品房买卖民事法律行为,已经合法占有建筑物有部分,但尚未依法办理所有登记的人,可以认定为物法第六章所称的业主。
  第二条 建筑区划内符合下列条件的房屋,以及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应当认定为物法第六章所称的有部分:
  (一)具有构造上的独立性,能够明确区分;
  (二)具有利用上的独立性,可以排他使用;
  (三)能够登记成为特定业主所有的客体。
  规划上于特定房屋,且建设单位销售时已经根据规划列入该特定房屋买卖合同中的露台等,应当认定为物法第六章所称有部分的组成部分。
  本条第一款所称房屋,包括整栋建筑物。
  第三条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共有部分外,建筑区划内的以下部分,也应当认定为物法第六章所称的共有部分:
  (一)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
  (二)其他不于业主有部分,也不于市政公用部分或者其他利人所有的场所及设施等。
  建筑区划内的土地,依法由业主共同享有建设用地使用,但于业主有的整栋建筑物的规划占地或者城镇公共道路、绿地占地除外。
  第四条 业主基于对住宅、经营性用房等有部分特定使用功能的合理需要,无偿利用屋顶以及与其有部分相对应的外墙面等共有部分的,不应认定为侵。但违反法律、法规、管理规约,损害他人合法益的除外。
  第五条 建设单位按照配置比例将车位、车库,以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处分给业主的,应当认定其行为符合物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有关“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的规定。
  前款所称配置比例是指规划确定的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与房屋套数的比例。
  第六条 建筑区划内在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之外,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增设的车位,应当认定为物法第七十四条第三款所称的车位。
  第七条 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性活动、处分共有部分,以及业主大会依法决定或者管理规约依法确定应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应当认定为物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的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八条 物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和第八十条规定的有部分面积和建筑物总面积,可以按照下列方法认定:
  (一)有部分面积,按照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面积计算;尚未进行物登记的,暂按测绘机构的实测面积计算;尚未进行实测的,暂按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面积计算;
  (二)建筑物总面积,按照前项的统计总和计算。
  第九条 物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业主人数和总人数,可以按照下列方法认定:
  (一)业主人数,按照有部分的数量计算,一个有部分按一人计算。但建设单位尚未出售和虽已出售但尚未交付的部分,以及同一买受人拥有一个以上有部分的,按一人计算;
  (二)总人数,按照前项的统计总和计算。
  第十条 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未按照物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请求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业主以多数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其行为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十一条 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本栋建筑物内的其他业主,应当认定为物法第七十七条所称“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建筑区划内,本栋建筑物之外的业主,主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应证明其房屋价值、生活质量受到或者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第十二条 业主以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其合法益或者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程序为由,依据物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决定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决定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十三条 业主请求公布、查阅下列应当向业主公开的情况和资料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建筑物及其附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
  (二)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以及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及会议记录;
  (三)物业服务合同、共有部分的使用和收益情况;
  (四)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处分情况;
  (五)其他应当向业主公开的情况和资料。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或者其他行为人擅自占用、处分业主共有部分、改变其使用功能或者进行经营性活动,利人请求排除妨害、恢复原状、确认处分行为无效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于前款所称擅自进行经营性活动的情形,利人请求行为人将扣除合理成本之后的收益用于补充项维修资金或者业主共同决定的其他用途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行为人对成本的支出及其合理性承担举证责任。
  第十五条 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违反法律、法规、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管理规约,或者违反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作出的决定,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认定为物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所称的其他“损害他人合法益的行为”:
  (一)损害房屋承重结构,损害或者违章使用电力、燃气、消防设施,在建筑物内放置危险、放射性物品等危及建筑物安全或者妨碍建筑物正常使用;
  (二)违反规定破坏、改变建筑物外墙面的形状、颜色等损害建筑物外观;
  (三)违反规定进行房屋装饰装修;
  (四)违章加建、改建,侵占、挖掘公共通道、道路、场地或者其他共有部分。
  第十六条 建筑物区分所有纠纷涉及有部分的承租人、借用人等物业使用人的,参照本解释处理。
  有部分的承租人、借用人等物业使用人,根据法律、法规、管理规约、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依法作出的决定,以及其与业主的约定,享有相应利,承担相应义务。
  第十七条 本解释所称建设单位,包括包销期满,按照包销合同约定的包销价格购买尚未销售的物业后,以自己名义对外销售的包销人。
  第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案件中,涉及有关物归争议的,应当以法律、行政法规为依据。
  第十九条 本解释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因物法施行后实施的行为引起的建筑物区分所有纠纷案件,适用本解释。
  本解释施行前已经终审,本解释施行后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不适用本解释。
  2.《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以其并非合同当事人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请求确认合同或者合同相关条款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物业服务企业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业务一并委托他人而签订的委托合同;
  (二)物业服务合同中免除物业服务企业责任、加重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责任、排除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主要利的条款。
  前款所称物业服务合同包括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三条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确定的维修、养护、管理和维护义务,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公开作出的服务承诺及制定的服务细则,应当认定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或者法律、法规、管理规约,实施妨害物业服务与管理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五条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重复收费,业主以违规收费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其已收取的违规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六条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七条业主与物业的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八条业主大会按照物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程序作出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决定后,业主委员会请求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委员会提出物业费主张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拖欠物业费的业主另行主张利。
  第九条物业服务合同的利义务终止后,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已经预收,但尚未提供物业服务期间的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拖欠的物业费的,按照本解释第六条规定处理。
  第十条物业服务合同的利义务终止后,业主委员会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服务区域、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相关设施,以及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和由其代管的项维修资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拒绝退出、移交,并以存在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关系为由,请求业主支付物业服务合同利义务终止后的物业费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十一条本解释涉及物业服务企业的规定,适用于物法第七十六条、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所称其他管理人。
  第十二条因物业的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实施违反物业服务合同,以及法律、法规或者管理规约的行为引起的物业服务纠纷,人民法院应当参照本解释关于业主的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本解释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本解释施行前已经终审,本解释施行后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不适用本解释。本内容来自公益成语网:www.gyjsl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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