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错”的成语「冤假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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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索引:
1:成语“冤假错案”的词条资料
2:已经发生在近20年的冤假错案,怎样才能得到澄清?
3:求对冤假错案的看法
4:对于冤假错案是怎样处理?
5:已经发生在近20年的冤假错案,怎样才能得到澄清?
6:中国的“十大冤假错案”都有哪些?
7:国家怎样处理冤假错案责任追究办法
8:冤假错案最高法院怎么办?
成语“冤假错案”的词条资料
成语繁体:寃叚錯案成语读音:yuān jiǎ cuò àn
成语简拼:YJCA
成语注音:ㄩㄢ ㄐ一ㄚˇ ㄘㄨㄛˋ ㄢˋ
常用程度:常用成语
成语字数:四字成语
感情色彩:中性成语
成语结构:偏正式成语
成语年代:当代成语
成语出处:冰心《痛悼胡耀邦同志》:“他狠抓落实知识分子的冤假错案的政策。”本内容来自www.gyjslw.com
成语解释:冤案、假案、错案的合称
成语用法:冤假错案作主语、宾语、定语;指判决不公。
成语造句:王朔《谁比谁傻多少》:“就按你们人制造冤假错案那个标准,我这点毛病也不够捕的吧?”
英文翻译:cases involving unjust falsely and wrong charges
成语“冤假错案”的扩展资料
1. 已经发生在近20年的冤假错案,怎样才能得到澄清?立过案的情况下多少年都可以追究的,只要有证据公益成语:www.gyjslw.com
2. 求对冤假错案的看法
1.从制度上看,司法系统存在漏洞,在一些司法程序的运作上存在人为的随意性。 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与修改。对冤假错案的纠正机制,缺乏真正可操作性,要想为冤家错案平反,过程曲折复杂。2.从办案人员来看,有些案件涉及到相关利益人,就有些人员干预司法的公正,无视国家的法律法规,造成判案的随意性。判案的人不需要为自己的案件负责,失去了对办错案人的约束性。3.从案件性质的影响来看,一些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迫于社会压力,办案机关急于破案在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下,从有罪论的观点去让嫌疑人认罪,甚至屈打成招。从而造成冤案。摘自www.gyjslw.com
3. 对于冤假错案是怎样处理?
86’冤假错案的申诉问题,实际上是指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依职提起再行审理的特殊诉讼程序。目的在于对已生效而确实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通过再次审理并作出裁判予以纠正。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那么怎样才能推翻冤假错案呢?根据《刑诉法》规定,如果案件中存在: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或者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的;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等重大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如果经过审理确实能够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撤销原判决、裁定,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即推翻了冤假错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内容来自公益成语网:www.gyjslw.com
4. 已经发生在近20年的冤假错案,怎样才能得到澄清?
立过案的情况下多少年都可以追究的,只要有证据来自www.gyjslw.com
5. 中国的“十大冤假错案”都有哪些?
根据记载可知,中国历史十大冤案有:浮尸案、兔死狗烹案、车裂案、聪明误、无兵造反案、“忧愤悲歌”案、“莫须有”案、“谋逆”案、反间计案、“百日维新”案。
下面介绍较为出名的一案——浮尸案:
中国历史上最为刚烈的大丈夫当数伍子胥,楚平王要杀伍奢,又担心他两个儿子回来报仇,派使者假借伍奢之名招其二子;
哥哥伍尚说,父亲召我,若求生不往,为天下耻笑,弟弟伍员说,俱死无益,不如奔他国,借力雪耻,伍奢与伍尚俱被杀,伍员四处逃亡,民间对伍子胥多有好感和同情,因此有了“伍子胥过韶关,一夜白了头”的传说;
伍子胥后来逃到吴国,他胸中始终回荡一股愤懑之气,与齐楚燕韩赵魏秦七国相比,吴国是个默默无闻的小国,《战国策》的作者甚至不屑于提到他,伍子胥来到吴国,掀开了吴国历史最辉煌的一页,一个弱国,因为一个人的到来而振兴;
吴王阖庐,重用伍子胥,国家日趋富强,“西破强楚,北威齐晋,南服越人”,楚国是七国中综合国力强盛的大国,吴楚交兵,吴兵攻入楚国国都,几乎灭了楚国,这是楚国历史上最黑暗的一叶,吴国向南制服了越国,向北伐齐,大败齐兵,威震天下;
吴国攻破楚国国都,伍子胥掘开楚平王的墓,出其尸,鞭之三百,“倒行逆施”,完全不顾君臣父子之伦理,毅然逃亡,历尽艰险,最终掘墓鞭尸,报仇雪耻,非常之人行非常之事,伍子胥是真真正正的大丈夫;
吴国的辉煌,仅是昙花一现。阖庐的儿子夫差当政后,重用奸臣伯否,疏远伍子胥,其时越王句践正在卧薪尝胆,一心灭吴,吴国亡在旦夕,伍子胥敏锐地感觉到即将发生的亡国之祸,数次进谏,“越王为人能辛苦,今王不灭,后必悔之。”夫差不听,偏信奸臣伯否的谗言,竟然赐刀令伍子胥自刭;
刚烈的伍子胥,刎颈之前,对其舍人说,把我的眼睛挖出来悬在吴东门之上,我要看一看越寇是如何经此门灭吴的,夫差得知此话大怒,令人用马革裹伍子胥之尸,浮尸江上,卧薪尝胆的句践果然灭了吴国,夫差临死时“掩其面”说:“吾无面以见子胥也”;
吴国人可怜伍子胥之刚烈,为他立祠於太湖边的一个山上,命此山为胥山,一个人的到来可以兴国,一个人之死可以亡国,这就是伍子胥的故事。
来源:个人图书馆。
参考资料
个人图书馆.个人图书馆[引用时间2018-1-29]公益成语网:www.gyjslw.com
6. 国家怎样处理冤假错案责任追究办法
开除党籍、撤销职务、取消荣誉、交给养老机构处理。内容来自公益成语网:www.gyjslw.com
7. 冤假错案最高法院怎么办?
86’冤假错案的申诉问题,实际上是指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依职提起再行审理的特殊诉讼程序。目的在于对已生效而确实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通过再次审理并作出裁判予以纠正。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那么怎样才能推翻冤假错案呢?根据《刑诉法》规定,如果案件中存在: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或者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的;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等重大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如果经过审理确实能够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撤销原判决、裁定,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即推翻了冤假错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来自公益成语网:www.gyjslw.com
8. 被判了冤假错案怎么办应找那个部门
93’冤假错案的申诉问题,实际上是指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依职提起再行审理的特殊诉讼程序。目的在于对已生效而确实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通过再次审理并作出判决予以纠正。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对法院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在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二审终审判决后,仍然不服的,可以提起申诉要求再审。根据法律规定,对于符合再审条件的案件,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抗诉的案件,审理期限适用前款规定;对需要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期限适用前款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内容来自公益成语网:www.gyjslw.com
9. 法院误判冤假错案怎样申诉?
93’冤假错案的申诉问题,实际上是指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依职提起再行审理的特殊诉讼程序。目的在于对已生效而确实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通过再次审理并作出判决予以纠正。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对法院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在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二审终审判决后,仍然不服的,可以提起申诉要求再审。根据法律规定,对于符合再审条件的案件,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抗诉的案件,审理期限适用前款规定;对需要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期限适用前款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www.gyjslw.com
10. 法院误判冤假错案怎样申诉?
93’冤假错案的申诉问题,实际上是指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依职提起再行审理的特殊诉讼程序。目的在于对已生效而确实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通过再次审理并作出判决予以纠正。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对法院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在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二审终审判决后,仍然不服的,可以提起申诉要求再审。根据法律规定,对于符合再审条件的案件,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抗诉的案件,审理期限适用前款规定;对需要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期限适用前款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内容来自www.gyjslw.com
11. 被判了冤假错案怎么办应找那个部门
93’冤假错案的申诉问题,实际上是指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依职提起再行审理的特殊诉讼程序。目的在于对已生效而确实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通过再次审理并作出判决予以纠正。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对法院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在10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二审终审判决后,仍然不服的,可以提起申诉要求再审。根据法律规定,对于符合再审条件的案件,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抗诉的案件,审理期限适用前款规定;对需要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自接受抗诉之日起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期限适用前款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内容来自公益成语网:www.gyjsl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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