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自地”「自留地」
成语“自留地”的词条资料
成语读音:zì liú dì成语简拼:ZLD
成语注音:ㄗˋ ㄌ一ㄡˊ ㄉ一ˋ
常用程度:常用成语
成语字数:三字成语
感情色彩:中性成语
成语结构:偏正式成语
成语年代:当代成语
成语出处: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5)社员的自留地应有多少;(6)社员的成份问题;等等。” 本内容来自公益成语网:gyjslw.com
成语解释:在实行农业集体化以后留给农民个人经营的少量土地。比喻自己的私人空间
成语用法:自留地作主语、宾语、定语;多用于口语。
成语造句:路遥《平凡的世界》第一卷第五章:“他们把农村扩大了几尺自留地或犯了点其它资本主义禁忌的老百姓以及小偷、赌徒和所谓的村盖子、母老虎……
英文翻译:plot of land for personal needs
俄文翻译:приусадебные участки <приусадебная земля>
其他翻译:<德>Privatparzelle<法>parcelles individuelles
成语“自留地”的扩展资料
1. 什么是自留山、自留地?自留地是中国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按政策规定分配给成员长期使用的土地。自留山是指农业集体化后分给社员使用和经营的小块山林。山仍归集体所有,林木和林产品归社员个人所有。自留地、自留山均于集体所有,其成员只有使用,不得出租、转让或买卖,也不得擅自用于建房等非农业生产用途。自留地和自留山生产的产品归农民自己支配,国家不征农业税。
本内容来自公益成语网:gyjslw.com
2. 自留地这个名词的由来
自留地、自留山和自留草场均于集体所有,其成员只有使用,不得出租、转让或买卖,也不得擅自用于建房等非农业生产用途。自留地生产的产品归农民自己支配,国家不征农业税。自留畜也归牧民所有和支配,在各地规定的免征点以内不征税、不派购。自留地、自留山、自留草场的经营受国家保护,不得随意侵占。
本内容来自公益成语网:gyjslw.com
3. 农村的口粮田和自留地是一回事吗?有什么区别?
在文件里找的.你看看:
自留地
自留地是中国农业合作化以后,由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社员长期使用的少量集体所有制的土地。1952年成立初级社时,曾将少量的土地做为自留地分给社员,作为社员生活收入的辅助来源。1956年高级农业合作化时,又依据《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明确规定:为了照顾社员种植蔬菜或者别的园艺作物需要,允许社员保留小块的自留地。每户自留地按人口多少决定,每口人所留土地至多不超过全村人均土地的5%。
195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十六次会议通过《关于增加农业生产合作社社员自留地的决定》中规定:农业合作社可以根据需要和当地条件,抽出一定数量的土地分配给社员种植猪饲料。分配给每户社员的这种土地数量,按照每户社员养猪头数的多少决定。每人使用这种土地连同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所规定的分配给社员种植蔬菜的土地,合计不能超过当地人均土地数的10%。人民公社化时,将社员自留地收回,1961年又恢复。
1962年《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颁布后,自留地一般占生产队耕地面积的4—7%。自留地的所有于集体,使用于社员,自留地上的产品归社员所有,长期不变。社员的自留地和开荒地、饲料地生产的产品,不计算在集体分配的产量和集体分配的口粮以内,国家不征收农业税,不计统购。自留地只能用于种植粮食作物、饲料作物和蔬菜等,能擅自用于非农业生产。社员自留地、饲料地和开荒地合在一起的数量,根据各地土地数量的不同而有多有少,一般占生产队人均耕地面积的5—8%,最多不能超过10%。
责任田
1978年12月,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议》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条例》。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建立在土地等基本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上,实行口粮田、责任田,分散经营包工包产包开支自负,按口粮田人口均分到户,承包经营,使土地所有与使用分离的一种土地制度改革。农用地使用制度改革,使广大农民真正获得了生产的自主,发挥了主观能动作用,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克服了农业生产中的低效率和分配上的平均主义等弊端,使群众生活普遍提高,农村经济欣欣向荣。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境内于19本内容来自公益成语网:gyjslw.com
4. 自留地是什么意思
中国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按政策规定分配给成员长期使用的土地。农户经营自留地是一项家庭副业,可以充分利用剩余劳动力和劳动时间,生产各种农副产品,满足家庭生活和市场需要,增加收入,活跃农村经济。
本内容来自公益成语网:gyjslw.com
5. 自留地的历史
自留地生产是集体经济的必要补充。自留地的数量决定于人均占有耕地的数量。1955年11月公布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规定:每人自留地最多不得超过当地人均耕地的5%。人民公社化运动中,一些地方将自留地收归集体,1960年以后逐步恢复。1981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国家农业委员会《关于积极发展农村多种经营的报告》中规定,可因地制宜,适当扩大自留地、饲料地、开荒地的数量,最多不超过当地耕地面积的15%。同时还规定有荒山和荒坡的地方,可划拨适当数量的自留山,以鼓励农民植树造林。在牧区,集体牧民可划拨小片自留草场,用于饲养一定数量的自留畜。自留地是中国农业合作化和集体化时期的产物,是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按政策规定分配给成员长期使用的小块土地。农户经营自留地是一项家庭副业,可以充分利用剩余劳动力和劳动时间,生产各种农副产品,满足家庭生活和市场需要,增加收入,活跃农村经济。自留地生产是集体经济的必要补充。由于农村土地所有归集体经济组织,所以农民个人对自留地只有使用,没有所有,但免交农业税费。自留地的数量决定于人均占有耕地的数量。改革开放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后,取消自留地,融合在承包地里。 1955年11月公布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规定:每人自留地最多不得超过当地人均耕地的5%。 1957年6月人大常委会第76次会议通过的文件规定:分配给社员的菜地、饲料地合计不超过10%。随着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深入开展,一切归公,一些地方将自留地收归了集体。1959年5月以后,中央发布了《关于分配私人自留地以利发展猪鸡鹅鸭问题的指示》、《关于社员私养家禽、家畜、自留地等四个问题的指示》,根据这些指示,恢复了社员耕种自留地及开展家庭养殖业的活动。但是,1960年春天刮起第二次“共产风”自留地又被收走。政策的反复无常,朝令夕改,引起农民极大的反感和思想的混乱。 1960年11月,毛主席、周总理主持制定的《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即《十二条》),明确宣布恢复自留地、自由市场等几项“小自由”都没有唤起农民的热情。 可见,党的政策一旦制定就要保持相对稳定的重要性,否则,不仅引起人们思想上的混乱,而且会降低甚至丧失人民对党和国家的信任。当然,特定历史时期政策的多变性,也是我党应该汲取的严重历史教训之一。 1961年3月29日中央正式发本内容来自公益成语网:gyjslw.com
6. 什么是自留地
农村中自家保留的一块田地的意思.每家除了自留地外,还有村里分配的公共田地.自留地不用交地租.而村里统一分配的田地是要交地租的.后来在文学上也把自留地喻为’每个人自已喜欢的一片小天地’
本内容来自公益成语网:gyjslw.com
7. 自留地使用权
一九六二年九月二十七日中国共产党第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通过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第四十条:(一)耕种由集体分配的自留地。自留地一般占生产队耕地面积的百分之五到七,归社员家庭使用,长期不变。在有柴山和荒坡的地方,还可以根据群众需要和原有习惯,分配给社员适当数量的自留山,由社员经营。自留山划定以后,也长期不变。二十一条、生产队范围内的土地,都归生产队所有。生产队所有的土地,包括社员的自留地、自留山、宅基地等等,一律不准出租和买卖。自留地于村民小组集体的(原生产队)的。不是于村集体的。生产队所有的土地,不经过县级以上人民委员会的审查和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占用。要爱惜耕地。基本建设必须尽可能地不占用或者少占用耕地。有没有使用要看你现在是不是村民小组(原生产队)的集体成员。
本内容来自公益成语网:gyjslw.com
8. 什么是自留地?
自留地中国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按政策规定分配给成员长期使用的土地。农户经营自留地是一项家庭副业,可以充分利用剩余劳动力和劳动时间,生产各种农副产品,满足家庭生活和市场需要,增加收入,活跃农村经济。自留地生产是集体经济的 必要补充。自留地的数量决定于人均占有耕地的数量。1955年11月公布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规定:每人自留地最多不得超过当地人均耕地的5%。人民公社化运动中,一些地方将自留地收归集体,1960年以后逐步恢复。1981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国家农业委员会《关于积极发展农村多种经营的报告》中规定,可因地制宜,适当扩大自留地、饲料地、开荒地的数量,最多不超过当地耕地面积的15%。同时还规定有柴山和荒坡的地方,可划拨适当数量的自留山,以鼓励农民植树造林。在牧区,集体牧民可划拨小片自留草场 ,用于饲养一定数量的自留畜。自留地、自留山和自留草场均于集体所有,其成员只有使用,不得出租、转让或买卖,也不得擅自用于建房等非农业生产用途。自留地生产的产品归农民自己支配,国家不征农业税。自留畜也归牧民所有和支配,在各地规定的免征点以内不征税、不派购。自留地、自留山、自留草场的经营受国家保护,不得随意侵占。
本内容来自公益成语网:gyjslw.com
9. 什么是自留地?
宅基地是指自己住的房屋及院子所占的地,自留地是承包到户时不收各种费用不交纳任务的地,一般有菜园和个人开荒出来的地,现在几乎很少用这些名词了,以前才开始分田到户时用的这类问题,估计你听老一辈的人讲的
本内容来自公益成语网:gyjslw.com
10. 自留地和承包地的区别
承包地的使用与、支配、收益归承包人所有,而集体自留归村食村民集体所有,但代行使上述利的为村民委员会, 无论是承包地还是自留地其所有均归国家所用。
本内容来自公益成语网:gyjslw.com
11. 农村自留地可以买卖吗
《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于国家所有的以外,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条规定:“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流转。“所以,可以转包,但不可以买卖!包括你私底下签永久转让协议之类的东西都是没用的,是违反法律强制规定的。
本内容来自公益成语网:gyjslw.com
12. 什么是农村自留地
1981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国家农业委员会《关于积极发展农村多种经营的报告》中规定,可因地制宜,适当扩大自留地、饲料地、开荒地的数量,最多不超过当地耕地面积的15%。同时还规定有柴山和荒坡的地方,可划拨适当数量的自留山,以鼓励农民植树造林。自留地、自留山和自留草场均于集体所有,其成员只有使用,不得出租、转让或买卖,也不得擅自用于建房等非农业生产用途。自留地生产的产品归农民自己支配,国家不征农业税。
本内容来自公益成语网:gyjslw.com
13. 自留地与承包地的区别
自留地是中国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按政策规定分配 给成员长期使用的土地。农户经营自留地是一项 家庭副业,可以充分利用剩余劳动力和劳动时间 ,生产各种农副产品,满足家庭生活和市场需要 ,增加收入,活跃农村经济。 自留地、自留山和 自留草场均于集体所有,其成员只有使用, 不得出租、转让或买卖,也不得擅自用于建房等 非农业生产用途。自留地生产的产品归农民自己 支配,国家不征农业税。自留畜也归牧民所有和 支配,在各地规定的免征点以内不征税、不派购 。自留地、自留山、自留草场的经营受国家保 护,不得随意侵占。 承包地: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成员有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 土地,既承包地。承包者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 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的利,有自主组 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 用的,有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的其他利。同时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依法 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 害;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任何组织 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 员承包土地的利。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 有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本内容来自公益成语网:gyjslw.com
版权声明:本文由公益成语网收集整理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